1. 问:提示监管码未激活,怎么操作?
答:这个问题是由于生产企业未上传关联关系而造成的,请记录未激活监管码后联系生产企业,让他们补关联关系文件。
2. 问:提示监管码不存在,怎么操作?
答:监管码不存在,有两种可能:
① 生产企业印刷错误;
② 扫码时扫错了。
建议:请先与实际药品上的监管码进行核对并手工纠正。如无法核实可删除此监管码,并通过报损报溢功能补平库存;如发现并非以上原因造成该错误,请先将其他的数据上传,然后联系生产企业核实此码的问题根源。
3. 问:大输液中同一品种采用不同的内包装(如玻瓶、塑瓶),有效期也不一样,在申请监管码时怎么处理?
答:需联系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网客服中心将该类药品分别注册,并分开申请监管码。
4. 问:年赋码量是1、2、3级码相加还是只算最小包装的赋码量?
答:按照最小包装的赋码量计算
5. 药监码在最小包装的最小印刷尺寸是多少(长×高)?
答:条码密度大于7mil,使用300dpi打印机的话,宽度最小约32mm,使用600dpi打印机的话,宽度最小约25mm。条码高度大于8mm,加上上方提示文字以及下方20位数字的高度,最小高度12~15m。
6. 问:监管码注销规则是什么?
答:所有企业都能注销在本企业内(药品所有权属于该企业)的监管码,不在本企业的监管码不能注销,否则系统提示:“监管码不属于贵单位,您无权注销,请重新输入!”
7. 问:新旧监管码可不可以混用?2010年7月份升级前申请的,和之后申请的混用,比如旧的小盒码没有用完,大箱码用完了,可以用新申请大箱码配套使用吗?
答: 同一品种药品的新旧监管码可以混用。
8. 问:系统提示监管码已注销是怎么回事呢?
答:一般情况下,企业如果将带有监管码的药品销毁的同时,也要将监管码注销。已注销的监管码将不能再被使用,不能继续流通。上传的监管码如提示已被注销,建议向上游退货。
9. 问:什么是药品监管码匹配失败?
答:上游出库单的码在下游入库单中找不到;下游入库单中的码在上游的出库单中找不到,就是监管码匹配失败。具体处理方法见预警问题解答。
10. 问:什么是药品监管码未匹配?
答:单据还没有开始进行匹配处理。
11. 问:申请监管码,如果是3层包装,1、2、3对应的大小包装关系是什么?
答:1对应的是小包装,2对应的是中包装,3对应的是大包装。
12.如何用监管码来区别药品?
答:药品现在入网的药品有“麻药、第一类精神药品、第二类精神药品、普药、基药”现在从系统里申请的监管码:第一类精神药品与麻药是16位监管码,监管码以1开头;第二类精神药品是20位监管码,监管码以89开头;普药、基药监管码是20位,开头都是以8开头”。如何区分申请的监管码是否正确,主要是看药品的类型,在药品目录里把光标拉到最后查看药品类型。特殊药品复方制剂属于基药,不属于特药。
13.企业购进或销售的药品没有监管码该如何上传数据?
答:企业可以使用零头上传数据,零头:没有监管码的药品为零头。企业可以登陆企业端—入出库管理—零头入出库上传数据。但是零头上传数据有数量数据限制,“零头入库:只能上传该药品最小销售包装的1倍。零头出库:只能上传该药品最小销售包装的2倍。
14.企业申请监管码审核未通过提示“超年赋码量”该如何处理?
答:企业登陆企业端—信息管理—药品目录,查询到该药品后点击详细信息,找到年赋码量修改后再点击“修改”按键,当时修改当时生效。修改后再重新申请监管码。
15.监管码申请后发现包装比例申请错误,如何修改?
答:企业需要联系客服中心提交修改包装比例的申请,我处只能修改同级别的包装比例。修改后,企业需要将解密后的监管码TXT文档第一行错误的包装比例修改为正确的包装比例,刷新药品目录重新下载药品信息,将修改后的监管码TXT文档和药品信息重新交给生产线建立关联关系。
16.药品在运输途中监管码损坏该如何处理?监管码替换后该如何处理?
答:药品在运输途中监管码损坏,如果生产企业允许经营企业操作监管码替换,经营企业可以直接联系生产企业要新的监管码做码替换的操作,也可以进行退货处理。
1.如果企业知道损坏的监管码可打印出该监管码重新贴到药品上。
2.若不清楚该监管码是什么企业的,可以到企业端—关联关系查询—监管码关联关系查询中,通过该箱内其它监管码查询出该损坏的监管码再进行替换。
3.企业监管码替换后需要将大箱码、中箱码到监管码注销中进行注销,小箱监管码替换后可以不注销。
4.监管码替换后新监管码会替换旧监管码的所有信息及对应的关联关系,企业不需要在建立关联关系上传。如果上传会提示关联关系重复。
5.生产企业收到下游企业的退货需要先做退货入库,否则在做监管码替换和注销时会显示“该监管码不是贵企业的监管码,您无权替换,请重新输入”。
6.监管码注销后,其他级别的监管码不受影响。注销监管码不会影响库存。
7.注销监管码不会影响该药品的关联关系,只是注销该监管码的药品信息。再次扫描会显示该监管码未被启用或该监管码已注销。
17.申请监管码时,同种药品的包装规格选择错误如何处理?能否混用?
答:同种药品的包装规格错误和正确的,只要包装比例一致,让集成商在做关联关系时,用正确规格建立即可(不区别药品类型)。
但是申请下来的监管码,不同包装比例的不可混用。
18.建立关联关系时,药品及监管码信息无法成功导入生产线系统,提示“编码重复”,是何原因?
答:药品有一个子类编码,这个编码在一个企业中对应的药品是唯一的,但是一旦有多个规格,这个编码就可能会出现重复。因此其实对于药品的识别,监管网平台是以药品的资源码来进行识别的,而这个资源码也是唯一的。所以如果再遇此情况,让企业找集成商,修改一个对药品编码的设置,在集成商系统中将子类编码改为资源码即可。
19.新平台在关联关系-监管码的关联关系输入20位监管码,所查询到的相关信息是16位的监管码,是何原因?
答:该问题是由于企业所查询的监管码是在旧平台申请的20位普药监管码,现在平台升级后在系统中查询只会出现16位。
20.企业上传关联关系提示监管码重复激活是什么原因?
答:企业可以从提示重复激活的监管码里找出一个监管码到企业端—监管码管理—监管码查询中查询一下是否有药品信息。如果没有药品信息就证明该监管码没有上传过关联关系或是上传失败。企业可以补上关联关系或是修改源文件文件名后再重新上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