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码相关
1. 问:提示监管码未激活,怎么操作?
答:这个问题是由于生产企业未上传关联关系而造成的,请记录未激活监管码后联系生产企业,让他们补关联关系文件。
2. 问:提示监管码不存在,怎么操作?
答:监管码不存在,有两种可能:
① 生产企业印刷错误;
② 扫码时扫错了。
建议:请先与实际药品上的监管码进行核对并手工纠正。如无法核实可删除此监管码,并通过报损报溢功能补平库存;如发现并非以上原因造成该错误,请先将其他的数据上传,然后联系生产企业核实此码的问题根源。
3. 问:大输液中同一品种采用不同的内包装(如玻瓶、塑瓶),有效期也不一样,在申请监管码时怎么处理?
答:需联系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网客服中心将该类药品分别注册,并分开申请监管码。
4. 问:年赋码量是1、2、3级码相加还是只算最小包装的赋码量?
答:按照最小包装的赋码量计算
5. 问:药监码在最小包装的最小印刷尺寸是多少(长×高)?
答:条码密度大于7mil,使用300dpi打印机的话,宽度最小约32mm,使用600dpi打印机的话,宽度最小约25mm。条码高度大于8mm,加上上方提示文字以及下方20位数字的高度,最小高度12~15m。
6. 问:监管码注销规则是什么?
答:所有企业都能注销在本企业内(药品所有权属于该企业)的监管码,不在本企业的监管码不能注销,否则系统提示:“监管码不属于贵单位,您无权注销,请重新输入!”
7. 问:新旧监管码可不可以混用?2010年7月份升级前申请的,和之后申请的混用,比如旧的小盒码没有用完,大箱码用完了,可以用新申请大箱码配套使用吗?
答: 同一品种药品的新旧监管码可以混用。
8. 问:系统提示监管码已注销是怎么回事呢?
答:一般情况下,企业如果将带有监管码的药品销毁的同时,也要将监管码注销。已注销的监管码将不能再被使用,不能继续流通。上传的监管码如提示已被注销,建议向上游退货。
9. 问:什么是药品监管码匹配失败?
答:上游出库单的码在下游入库单中找不到;下游入库单中的码在上游的出库单中找不到,就是监管码匹配失败。具体处理方法见预警问题解答。
10. 问:什么是药品监管码未匹配?
答:单据还没有开始进行匹配处理。
11. 问:申请监管码,如果是3层包装,1、2、3对应的大小包装关系是什么?
答:1对应的是小包装,2对应的是中包装,3对应的是大包装。
12.问:如何用监管码来区别药品?
答:药品现在入网的药品有“麻药、第一类精神药品、第二类精神药品、普药、基药”现在从系统里申请的监管码:第一类精神药品与麻药是16位监管码,监管码以1开头;第二类精神药品是20位监管码,监管码以89开头;普药、基药监管码是20位,开头都是以8开头”。如何区分申请的监管码是否正确,主要是看药品的类型,在药品目录里把光标拉到最后查看药品类型。特殊药品复方制剂属于基药,不属于特药。
13.问:企业购进或销售的药品没有监管码该如何上传数据?
答:企业可以使用零头上传数据,零头:没有监管码的药品为零头。企业可以登陆企业端—入出库管理—零头入出库上传数据。但是零头上传数据有数量数据限制,“零头入库:只能上传该药品最小销售包装的1倍。零头出库:只能上传该药品最小销售包装的2倍。
14.问:企业申请监管码审核未通过提示“超年赋码量”该如何处理?
答:企业登陆企业端—信息管理—药品目录,查询到该药品后点击详细信息,找到年赋码量修改后再点击“修改”按键,当时修改当时生效。修改后再重新申请监管码。
15.问:监管码申请后发现包装比例申请错误,如何修改?
答:企业需要联系客服中心提交修改包装比例的申请,我处只能修改同级别的包装比例。修改后,企业需要将解密后的监管码TXT文档第一行错误的包装比例修改为正确的包装比例,刷新药品目录重新下载药品信息,将修改后的监管码TXT文档和药品信息重新交给生产线建立关联关系。
16.问:药品在运输途中监管码损坏该如何处理?监管码替换后该如何处理?
答:药品在运输途中监管码损坏,如果生产企业允许经营企业操作监管码替换,经营企业可以直接联系生产企业要新的监管码做码替换的操作,也可以进行退货处理。
1.如果企业知道损坏的监管码可打印出该监管码重新贴到药品上。
2.若不清楚该监管码是什么企业的,可以到企业端—关联关系查询—监管码关联关系查询中,通过该箱内其它监管码查询出该损坏的监管码再进行替换。
3.企业监管码替换后需要将大箱码、中箱码到监管码注销中进行注销,小箱监管码替换后可以不注销。
4.监管码替换后新监管码会替换旧监管码的所有信息及对应的关联关系,企业不需要在建立关联关系上传。如果上传会提示关联关系重复。
5.生产企业收到下游企业的退货需要先做退货入库,否则在做监管码替换和注销时会显示“该监管码不是贵企业的监管码,您无权替换,请重新输入”。
6.监管码注销后,其他级别的监管码不受影响。注销监管码不会影响库存。
7.注销监管码不会影响该药品的关联关系,只是注销该监管码的药品信息。再次扫描会显示该监管码未被启用或该监管码已注销。
17.问:申请监管码时,同种药品的包装规格选择错误如何处理?能否混用?
答:同种药品的包装规格错误和正确的,只要包装比例一致,让集成商在做关联关系时,用正确规格建立即可(不区别药品类型)。
但是申请下来的监管码,不同包装比例的不可混用。
18.问:建立关联关系时,药品及监管码信息无法成功导入生产线系统,提示“编码重复”,是何原因?
答:药品有一个子类编码,这个编码在一个企业中对应的药品是唯一的,但是一旦有多个规格,这个编码就可能会出现重复。因此其实对于药品的识别,监管网平台是以药品的资源码来进行识别的,而这个资源码也是唯一的。所以如果再遇此情况,让企业找集成商,修改一个对药品编码的设置,在集成商系统中将子类编码改为资源码即可。
19.问:新平台在关联关系-监管码的关联关系输入20位监管码,所查询到的相关信息是16位的监管码,是何原因?
答:该问题是由于企业所查询的监管码是在旧平台申请的20位普药监管码,现在平台升级后在系统中查询只会出现16位。
20.问:企业上传关联关系提示监管码重复激活是什么原因?
答:企业可以从提示重复激活的监管码里找出一个监管码到企业端—监管码管理—监管码查询中查询一下是否有药品信息。如果没有药品信息就证明该监管码没有上传过关联关系或是上传失败。企业可以补上关联关系或是修改源文件文件名后再重新上传。
进口药品生产企业问题解答
1.问: 进口分包装的药品由哪家企业申请入网,是注册代理机构,还是销售代理机构,还是国外生产厂家?
答:以国外生产厂家名称申请入网。国外生产厂家可委托、或授权国内企业进行具体申报工作。
2.问:进口药品赋码要求是怎样的?
答:国家局将基本药物中的进口药品分为两类,一类为纯进口药品,一类为进口分包药品。对于这两类药品,国家局分别规定如下:"在国内分包装的中标的基本药物进口品种,分包装生产企业应于2011年3月31日前在最小销售包装上加印(贴)统一标识的药品电子监管码;在原产地包装的中标的基本药物进口品种,相关企业应于2011年3月31日前在大包装上加印(贴)统一标识的药品电子监管码,2011年12月31日前在最小销售包装上加印(贴)统一标识的药品电子监管码”。
3.问:纯进口的药品由哪家企业申请入网,是注册代理机构,还是销售代理机构,还是国外生产厂家?
答:以国外生产厂家名称申请入网。国外生产厂家可委托、或授权国内企业进行具体申报工作。
4问:如果由国外生产厂家申请入网,外商没有组织机构代码如何申请入网?
答:企业填报入网信息时选择进口药品生产企业,可缺省组织机构代码进行填报。
5.问:生产许可证填写国外企业的,还是代理商的?
答:国外企业的。
6.问:进口企业直属药监局是国家局,入网时直属局填写国家药监局吗?
答:填写具体申报企业的直属药监局。
7.问: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网客户端系统能否提供英文版本?
答:暂时不会提供。
8.问:如果进口药品只在大包装上加贴监管码,出现拆箱销售如何处理?
答:药监网将提供“药品产品批号+药品数量”的填报方式来满足此需求。
9.问:单独定价的基本药物品种,如果不贴监管码,能否参加非基本药物招投标?
答:基本药物电子监管仅仅强调如参加“基本药物”招投标,则必须加贴监管码。是否参加非基本药物招投标,可咨询非基本药物招投标相关负责部门。
入出库及库存管理
1.问:什么样的单据可以删除和修改?
答:入出库单中,如果有监管码匹配成功了,则不能删除,如果没有一个匹配成功,则可以删除该单据;出库单中,没有匹配成功的监管码,可以进行转移或者删除操作,用来修改药品的入出库数量。所有类型的入出库单,都可以进行单号、入出库日期、入出库类型的修改。
注:在系统2010年7月份升级之前上传的单据无法删除和修改;具体修改规则可见企业端入出库查询界面说明。2. 库存负数是怎么回事?
答:库存为负数需要查询这个批号的入出库单,一般情况下是由于企业漏传、少传入库、或重复出库导致,企业可以通过补传单据或是删除错误的单据来解决该问题。如无法补传单据,可通过库存报损报溢功能进行补平。
3.问: 库存不平,能否使用报损报溢?
答:可以使用,但请企业慎用。报损报溢的数量超过一定比例时,系统会向药监局发出预警信息。
4.问:为什么刚传的出库单,一查询就变成了匹配状态,下游还未扫描和入库确认。
答:该情况有以下几种可能:
① 出库单下游是末端单位(医院、药店),末端单位由于不上传单据,因此发往末端单位的出库单,在系统处理成功后会自动变为匹配状态。
② 出库类型为销毁出库、抽检出库的出库单,上传后会自动变为匹配状态。
5. 问:上游企业出库单查询,这里的单据确认状态是必须手工修改的吗,如果企业没有在这里确认,而是自己扫描药品上传了入库单,那上游企业出库单的确认状态会不会自己变成“已确认”呢?
答:上游企业出库单确认后,系统会生成一条入库单,此时企业就不用再扫描入库了。如果是企业进行扫码入库的话,无需再进行上游出库单确认;否则,会造成库存加倍计算。企业自己扫描药品上传的入库单匹配成功的话,上游企业出库单据的确认状态会自动变为已确认。
注:确认入库的前提是,上游出库和下游入库完全一致,才可以用确认入库功能。上游企业出库单确认功能只针对普通药品可使用。
6. 问:直调有授权,B企业不是要审核么,C企业是不是可以无视B企业的审核,也就是说,可不可以在B企业审核前就入库了?
答:强烈建议要求B企业先审核。药监网支持C企业先入库,但由于B企业没有审核,即没有做入出库的确认操作,因此会产生预警信息。
7. 问:有一个品种破损退回。企业先误传了销毁出库,没有传退货入库,现在传不了了,怎么办?
答:该情况应先进行退货入库,再进行销毁出库操作。如已发生误操作时,企业需联系监管网客服,发送传真,然后由监管网的技术人员协助企业处理。因为销毁出库了,码已经被注销,后传的单据不会被系统接受处理。
8.问:零头的概念是什么?
答:药品零头指不够最小赋码包装的计量单位,例如,一个最小赋码包装中有10支药品,企业出库时将5支发给A企业,5支发给B企业,这5支即是零头。系统提供零头入出库功能,详见系统使用手册中“入出库管理—零头入出库”功能描述。
9. 问:系统提示的是:“您输入的单据号码已存在,请修改单据号码之后再执行操作。”怎么处理?
答:请参见附件一《重名文件修改》。
10.问:入库扫成出库了,入库单要变成出库单,出库单要变成入库单怎么改?
答:请参见附件二《入、出库单的修改》。
11.问:提示“文件编码格式错误”,怎么处理?
答:请参见附件三《文件编码格式错误的修改》。
12.问:手持终端没有直调出库类型怎么上报直调出库数据?
答: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网的接口规范是支持直调出库类型的,手持终端集成商在软件中应提供直调出库类型。如果之前的手持终端设备上没有直调出库功能,可以通过如下步骤进行解决:
方法一、联系手持终端集成商升级手持终端软件,支持直调出库功能,从根本上解决此问题。
方法二、手持终端未提供直调出库功能之前,可临时通过如下步骤解决:
1、使用销售出库类型采集出库信息;
2、将传至电脑中但未上传至监管网的出库文件(xml文件),使用文本编辑软件(记事本、写字板均可)打开文件,找到要直调出库的单据号码,利用替换功能(快捷键Ctrl+H)将文件中包含该单据号码的节点上销售出库类型(SalesWareHouseOut),替换为直调出库类型(DirectAllocateWareHouseOut)。
注:方法二的详细操作请参见附件四《临时将销售出库单修改为直调出库单的方法》
附件一:重名文件修改
附件二:入出库单修改
附件三:文件编码格式错误的修改
附件四:临时将销售出库单修改为直调出库单的方法
13.问:企业上传单据已经成功,发现单据错误该如何修改?
答:企业上传入出库处理成功后发现“同类型的单据类型、单据号码、入出库时间、入出库数量、往来单位”错误,企业可点击入出库单查询中的详细信息,若里面的“修改”“删除”按钮是否为绿色,如果是绿色企业可自行修改,修改后即可生效。如果是灰色企业需要联系客服中心发送“删除”“修改”申请提交技术修改。
14.问:企业上传入出库单时提示所上传的单据中第一个监管码所对应的下游企业号在当前系统中不存在?
答:由于企业在手持终端扫描数据时设置了往来单位,且往来单位的自定义编码与系统中维护的编号不符才会有该提示,需要企业以记事本方式打开源文件直接把TCoderesource=“0000193737”字段名后的数字去掉该项变为空,TCoderesource=“”再上传。或者是到系统数据库中查询正确的往来单位自定义编号修改再上传。
15.问:企业咨询上传的数据在哪里可以导出来?
答:企业可以登陆企业端到库存管理—药品购销存统计中查询企业所上传的数据,该界面可以导出Excel表格,来核对企业上传数据的信息也可以通过该数据上传信息来核对企业库存。
16.问:药品什么情况下需要直调?直调如何操作?
答:药品直调只支持3家企业之间进行直调3家以上不支持,A为发货单位、B为收货单位、C为直调收货单位。首先B企业登陆企业端—直调管理中进行授权(A、C)两家企业,A企业手持终端扫描直调出库在入出库上传界面上传数据,上传处理成功后B企业在直调界面“确认单据”,系统自动生成B企业的入出库单据,C企业收到药品正常上传数据。A、B 企业必须是入网企业,C企业可以是未入网企业。
17.问:上传单据时提示“没有可查询的信息”是什么原因?
答:该情况有两种可能1、企业的单据没有裸放到默认路径下(D:\SFDA\InData\Bussiness),或是把文件放到其他文件夹下。只要把文件裸放在Bussiness文件夹下就可以正常解析。2、企业入出库管理—入出库单上传页面中的开始日期及截止日期选择的范围过小,建议企业删除此项进行查询。
18.问:确认入库该如何操作?操作中注意什么?
答:企业用户在进行普通药品的入库时,如果忘记扫描上传入库单,可通过“上游企业出库单查询”功能查询出上游企业出库单后,可以对出库单进行入库确认入库,确认后系统会自动生成相应的入库单。如果多装单据需要合并成一张入库,企业可以查询出单据后在详细信息钱勾选多张单据点击“合并入库”进行多张单据确认成一张入库的操纵。
但该功能仅仅针对普通药品在企业忘记入库核注时的补充功能,特殊药品无法使用。
19.问:库存查询里的报损报溢数量是否有限制?
答:报损报溢的数量不可以超过生产企业该药品监管码激活总量的5%,超出后就会由预警。
20.问:直调退货该如何操作?
答:目前直调只支持销售出库,遇到退货情况,请企业直接在正常入出库单上传操作中进行,至于退给A还是B,请企业参照自己的实际业务模式操作就行,一般情况下是直接退货给厂商,即A企业。
数字证书维护相关
1.问:数字证书换修流程的流程是什么?
答:数字证书换修流程如下:
① 下载申请单。网站首页http://www.drugadmin.com/>> 资料下载>> 网站表单下载>>数字证书报损/报失申请单
② 将填写好的申请单,加盖企业公章,连同数字证书一起邮寄至运营中心。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广顺北大街33号福码大厦A座11层
收件人: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网 运营中心
电话:95001111
邮编:100102
2.问:数字证书换修大概需要多久?
答:一般需要2周时间。节假日顺延。
3.问:数字证书换、修是否需要缴费?
答:由于企业数字证书涉及到新(数字证书编号为13位)、老((数字证书编号为7位)两种,根据不同数字证书,换、修的情况也有略有不同。
① 老数字证书维修是免费的,但数字证书损坏程度严重已无法维修,就需要将这把数字证书报损,然后重新申请一把数字证书。重新申请数字证书按补办流程进行,并需要收费。
② 新数字证书一年内维修免费(针对新入网用户),更换需要先定损,判断是否为人为损坏(如:摔裂、踩裂等情况)。非人为损坏情况监管网将免费更换证书;人为损坏情况按补办流程进行,重新制作证书。使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数字证书换、修数字证书均需收取费用。
③ 数字证书补办缴费标准和有效期设置:
用户补办数字证书时,收取数字证书补办服务费,标准为100元/把。新制作数字证书延续原数字证书有效期。补办制作新数字证书后,系统将原数字证书自动注销。
4. 问:企业如何进行数字证书的补办?
答:数字证书补办流程如下:
① 首先确认企业持有数字证书数量;
② 持有1把以上数字证书的企业,使用企业端功能,进行补办操作,得到订单编号;
③ 填写数字证书报损报失单,网站首页http://www.drugadmin.com/>> 资料下载>> 网站表单下载>>数字证书报损/报失申请单,加盖公章传真至监管网。
④ 至银行汇款,并在备注栏注明订单编号;
⑤ 企业端订单管理功能中,查找该订单,并在详细页面核实汇款信息。
注:只持有1把证书的企业进行第③步操作后到银行汇款即可。
5. 问:数字证书的持有人发生了变化,那么相关的信息怎么去修改呢?
答:修改操作员信息的流程如下:
① 书写操作员变更说明,说明中必需将数字证书编号、企业名称、老操作员、新操作员(新操作员身份证号、身份证复印件、电话)信息填写清楚,并加盖公章;
② 将说明传真至监管网运营中心;
③ 将说明原件连同数字证书邮寄到运营中心。
注:由于操作员的信息必需在数字证书中进行修改,固数字证书必需寄回。
6. 问:对企业发送的传真有什么样的要求?
答:一般情况下要求企业发送的传真需包涵以下内容:
① 企业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件地址、申请时间
② 详细说明申请解决的事项及原因
③ 加盖企业公章
注:传真发送的地址
传真传发送至:010-51342277
原件邮寄至:北京市朝阳区广顺北大街33号福码大厦A座11层 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网 运营中心 邮编:100102
7. 问:企业如何进行数字证书的新增?
答:数字证书新增流程如下:
① 使用企业端功能,进行新增数字证书(续费管理-数字证书新增)操作,得到订单号;
② 到银行汇款,并在备注栏里写明订单编号;
③ 企业端订单管理功能中,查找该订单,并在详细页面核实汇款信息。
8. 问:企业如何进行数字证书的续费?
答:数字证书续费流程如下:
① 使用企业端功能,进行续费操作,得到订单编号;
② 至银行汇款,并在备注栏注明订单编号;
③ 企业端订单管理功能中,查找该订单,并在详细页面核实汇款信息。
注:续费款项确认到帐后,企业可在5到10个工作日内收到续费发票。
9. 问:我公司有两把数字证书,但是企业的规模不大。一般情况下一把就够了,另一把就不用续费了吧?
答:监管部门规定一家企业至少应申请1把数字证书,但考虑到数字证书在使用过程难免存在丢失、损坏等现象,如果企业只申请1把证书,那么一旦发生如上状况,在企业申请补办或进行证书维修时,是不能对监管网进行任何操作的,那么可能将会对企业的生产进度造成影响,所以通常建议企业申请2把数字证书作为互备。
10. 问:请问数字证书2010年12月31日到期的,什么时候开始办理续费?
答: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到期前的任何一天办理数字证书的续费,但为了不影响企业的正常使用,建议企业在到期前1个月进行办理。
11. 问:汇款账户是什么?
答:帐户为:
户 名:中信二十一世纪(中国)科技有限公司
银行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东三环支行
账 号: 91150155360000080
12. 自取数字证书的手续是什么?
答:需提供盖有数字证书所属公司(单位)公章的介绍信或委托书,注明领取人姓名及身份证号,并附上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领取人在领取数字证书时需出示身份证原件,我公司核对无误后,由领取人签字领取。
添加往来单位流程
添加往来单位流程
1、 企业(机构)可以自行添加已存在于系统的企业(机构)为往来单位
2、 企业(机构)添加的往来单位为非系统内的企业(机构)时,请填写《添加往来单位申请表》并打印,附上往来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均加盖申请企业(机构)公章,传真至010-51342277。表格电子版发至客服邮箱:gjyj@9500.cn。并请拨打客服电话010-95001111核实传真是否接收成功。
3、 客服人员接收到《添加往来单位申请表》,提交工单至运营中心处理。
药监平台企业端信息管理热点常见问题解答
1.问:下载药品信息总是提示“没有可下载的药品信息”是什么原因?
答:首先确定企业的药品目录是否存在,如果不存在,请参照问题5进行处理;然后需要维护每种药品的包装信息,不是说药监局分配了药品你就可以直接下载了,需要点击详细信息,维护规格。请参照问题4进行处理;最后申请监管码。只有成功申请了监管码才能有药品信息可下载。
2. 问:基本药物生产企业查看药品目录菜单下无药品信息或基本药物信息不全是什么原因?该如何处理?
答:因为企业端药品目录是监管部门根据国家局备案数据维护,由于企业变更情况较多(如企业名称变更、企业合并或企业近期获得的新批件等),国家局备案的相关注册信息可能有与企业所持最新批件不一致的情况。
当发现以上情况时,企业可以先登陆国家局网站,地址为:http://www.sda.gov.cn/,在“数据查询-国产药品”功能下,输入批准文号查询,查看批准文号对应的企业名称、药品通用名等信息是否与现有批件一致。如不一致,请及时拨打国家局网站上公布的电话010-68355831转0025或0023,及时申请变更。待国家局数据变更后或企业查询到国家局数据已更新,企业再提交《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网生产企业产品登记表》,将需要加入监管网的药品信息提交维护,具体参见问题5答复。
3. 问:企业的药品目录维护信息,与企业目前所持最新批件或包材信息不一致,该如何处理?
答:请参见问题5答复,进行药品目录的更新。
4. 问:企业已将药品的包装规格信息维护,但是在监管码申请菜单下查询不到此药品,是什么原因?
答:注意企业在填写包装规格后点击“新增”后,不是代表已维护完整药品信息,还需要维护药品有效期、年赋码量等带星号信息,点击“提交”提示保存成功后再到监管码申请菜单下查询。而且查询时可直接点击放大镜输入关键字或直接点击查询,查到可申请监管码的药品。
5. 问:新增或修改药品目录的流程是什么?
答:请企业先在国家局网站上查询企业药品备案情况(具体见该答案的第①点),如果备案信息与实际相符即可向监管网申请进行药品目录的维护(具体见该答案的第③点);
如果查询不到或与企业所持批件不一致等情况,需要企业先向国家局进行备案更新(具体见该答案的第②点),然后再向监管网申请进行药品目录的维护(具体见该答案的第③点)。
① 国家局网站药品备案情况查询:登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数据查询-国产药品”,可输入批准文号查询,查看批准文号对应的药品通用名等信息是否与现有批件、包材信息相符;
② 如果在国家局网站上查询不到备案信息或与企业所持批件不一致,请企业按照以下国家局网站上的说明操作 :“ 由于企业变更情况较多,发布的药品本位码、相关注册信息可能有与企业所持批件不一致的情况,相关企业如发现上述情况,请拨打咨询电话:010—68355831转0025或0023。”
③ 企业如已查询到国家局信息已备案,可向监管网申请进行药品目录的新增、变更。流程如下:
下载生产企业产品登记表。网站首页http://www.drugadmin.com/>> 资料下载>> 网站表单下载>> 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网生产企业产品登记表,企业填报时,需选择药品基本类型,“国家基本药物/省增补基本药物/特药复方制剂/其他国家要求入网药品/其他药品”5类,写清楚是这里面的哪一类。
将填写好的登记表,加盖企业公章,传真到010-51342277
并将此表发送电子版到:gjyj@9500.cn
注:企业的药品如已申请监管码或已上传数据,因为涉及到监管码数据、下游数据,生产企业在提交修改药品信息申请时应当谨慎,请仔细核对。
6. 问:企业名称变更了怎么办?
答:存在以下2种情况:
① 如果组织机构代码变更了,按照新用户处理,重新申请入网。
②组织机构代码不变,只是企业名称变更了,按如下流程处理:
企业在监管网企业端信息管理—企业信息处,更改企业名称;
企业提交的名称变更申请在直属药监局审核通过后名称即更改成功。
7.问:往来单位中,提示我添加的是未入网的批发企业,就会触发预警,是怎么回事
答:你添加的是未入网的批发企业,他没有入网,就不能上传单据,你的单据不能匹配,自然会触发预警。你可以新增他,你督促这家赶紧入网,就不会报预警了。
8. 问:我要新增客户信息,但它提示已有此企业信息,这信息不是同一地区的企业,如:系统中是湖南的,我这信息是四川广元的,它不允许新增如何办?
答:如果是别人添加的未入网的往来单位,因为区县不一致,最好自己新增一个往来单位,名字带上区县信息。例如:金象大药房,全国叫这个名字的太多了。就叫四川广元金象大药房。
9.问:上传关联关系时提示“资源码不正确”,是什么原因?
答:在上传关联关系时提示“资源码不正确”有几种原因1、企业在申请监管码第一次申请,系统会提示“资源码”发生变化,请下载药品信息。2、企业在申请监管码时,药品的包装规格、制剂规格、包装比例,其中任何一项发生变化系统都会提示。遇到此情况,需要企业申请监管码后重新下载药品目录与解密的监管码一起交给生产线集成商,导入生产线建立关联关系。(药品建立关联关系是通过资源码来建立的)
10.问:生产企业如何添加药品信息,需要注意什么?
答:请企业先在国家局网站上查询企业药品备案情况(具体见该答案的第①点),如果备案信息与实际相符即可向监管网申请进行药品目录的维护(具体见该答案的第③点);
如果查询不到或与企业所持批件不一致等情况,需要企业先向国家局进行备案更新(具体见该答案的第②点),然后再向监管网申请进行药品目录的维护(具体见该答案的第③点)。
①国家局网站药品备案情况查询:登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数据查询-国产药品”,可输入批准文号查询,查看批准文号对应的药品通用名等信息是否与现有批件、包材信息相符;
②如果在国家局网站上查询不到备案信息或与企业所持批件不一致,请企业按照以下国家局网站上的说明操作 :“ 由于企业变更情况较多,发布的药品本位码、相关注册信息可能有与企业所持批件不一致的情况,相关企业如发现上述情况,请拨打咨询电话:010—68355831转0025或0023。”
③ 企业如已查询到国家局信息已备案,可向监管网申请进行药品目录的新增、变更。流程如下:
下载生产企业产品登记表。网站首页http://www.drugadmin.com/>> 资料下载>> 网站表单下载>> 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网生产企业产品登记表,企业填报时,需选择药品基本类型,“国家基本药物/省增补基本药物/特药复方制剂/其他国家要求入网药品/其他药品”等13类,写清楚是这里面的哪一类。企业的大输液产品如果同一个药品批准文号有多个“剂型”例如:“玻瓶”“塑瓶”“软包”请企业在登记表中的剂型处分别填写。
?将填写好的登记表,加盖企业公章,传真到010-51342277
?并将此表发送电子版到:gjyj@9500.cn
注:企业的药品如已申请监管码或已上传数据,因为涉及到监管码数据、下游数据,生产企业在提交修改药品信息申请时应当谨慎,请仔细核对。
11.问:企业已经维护药品信息,但是在药品基本信息查询里看不到药品是什么原因?
答:由于企业维护完药品信息没有申请监管码所以查询不到,在这里查询到的药品都是已经申请监管码的药品信息。
12.问:生产企业如何修改已上传的关联关系?
答:企业上传关联关系,处理成功后只可以修改“药品批号、生产日期、药品有效期”,企业可以到关联关系修改页面进行修改,修改后即时生效,如果生产企业已经发货,经营企业在生产企业修改前已经入库,入库信息不会发生变化,只有在经营企业上传出库时会显示修改后的信息,并在库存里会有一条新信息的负数库存。经营企业可以发送修改申请至客服提交技术协助修改库存。
13.问:企业上传关联关系处理失败该如何处理?
答:企业上传管理关系提示上传失败需要企业点开详细信息查看失败原因,根据失败原因进行处理。处理好后企业需要修改关联关系源文件的文件名称重新上传,修改时文件名处只能添加数字或英文字符,不可添加汉字。
14.问:如何添加往来单位?
答:企业需要到企业端—信息管理—往来单位,点击新增按钮,在左边查询需要添加的企业,若是入网企业,则查询时只需要输入关键字即可,若是未入网企业,在查询时是需要输入全称查询,查询到以正确的企业名称添加“不要添加企业名称有前缀、后缀的”。如果查询到点击 “》”添加到右边。如果在左边查询不到需要添加的企业,才可以自行新增。“往来单位批量导入模板”在填写时里面的信息需要与数据库中的信息一致,才可添加。
15.问:已经上传关联关系的药品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换新包装重新建立关联关系再上传?
答:生产企业已上传关联关系并处理成功,但发现药品出现问题需要更换包装重新赋码,重新建立关联关系,是需要企业做返工出库。企业需要用手持终端扫描出库类型设置为“返工出库”,单据上传处理成功后,需要将返工出库的监管码注销。然后将该药品重新包装,重新赋码建立新的关联关系上传。
16.问:企业同一个药品有多个类别码是什么原因?(企业端操作热点)
答:关于企业同一个药品有多个类别码的解释:同一种制剂规格,同一个包装规格,同一个批准文号 ,即同一种药品有多个类别码(资源码)的原因是:因药品监管码或者是20位或者是16位,一个类别码(资源码) 是有一定容量的,如果企业的某种药品的生产量很大,则一个类别码 有可能不够,则系统会自动分配另一个类别码(资源码)。
企业在申请监管码的时候,如果类别码 发生了变化,客户端会提示企业 进行药品信息的导出工作,导出的药品信息要同步维护到企业的赋码软件上。这样,赋码软件才可以使用新的类别码进行赋码。在升级后的系统 新申请监管码,药品类别码一定会发生变化,需要企业进行维护赋码软件,药品类别码的变化不影响企业现有的监管码使用。
17.问:关联关系在客户端解析失败,出现类似下面的packageSpec为空的错误是什么原因?
答:1、请企业到信息管理 --> 药品目录界面查询该解析失败关联关系对应的药品信息。该药品信息肯定对应多种包装规格。
2、 如果企业在关联关系中不指定具体的包装规格,那么系统无法得知该关联关系中的码是何种包装规格。
3、如出现类似这种问题的话,一定要企业在关联关系中指定该次激活所对应的包装规格。为了以后能正常上传,需要企业所做的是:
1、在企业赋码软件已形成的关联关联中,让企业使用记事本打开关联关系,在Relation 节点下增加下面红色的部分。
2、请企业尽快对一种药品对应多种包装的情况,进行赋码软件的维护工作,以使后续的生成的关联关系能正确上传。(如果企业不清楚如何维护赋码软件,请企业与集成商联系。
18.问:企业变更企业名称后,由于旧包装没有使用完,想把新企业名称修改为旧企业名称。如何修改监管码的播报信息?
答:1、企业先上传关联关系,处理状态为成功后。
2、企业需要发送相关修改申请、注明修改原因、需要修改的新企业名称、改成的旧企业名称、该药品的批号、关联关系源文件。申请加盖企业公章,传真。
药监平台预警相关问题
1.问:未勾兑预警的解决办法?
答:未勾兑预警:上游或下游企业,双方有一方没有上传入出库单据就会触发预警,双方都会收到预警通知。下游是末端单位(医院、诊所)就不会发未勾兑预警消息。如果收到未勾兑预警消息,首先看单据号,是不是自己的,如果不是自己的,说明自己漏传单据,就补传相对应的单据。如果是自己的,说明对方没有传,敦促对方传单据。
2.问:勾兑不符的解决办法?
答:勾兑不符:说明双方单据中有码不能匹配,只存在部分匹配。勾兑不符的解决办法:在企业端的入出库查询里查看单据中的监管码详细,看看哪些码是未匹配的。然后和该单据对应的上游或下游企业,大家双方沟通,谁多传了码还是谁少传了码,还是谁传错了,双方沟通去解决这个问题。删除、修改单据中的码,或者补传单据,总之,上下游之间要沟通处理这件事情,自己不要盲目处理。
3.问:预警的处理机制是什么?
答:就是上下游上传单据要及时。
普药单据:上游企业上传出库单据10天后,下游未上传入库,就会给下游发预警。下游企业在10~20天内,补传入、出库单据,就会消除预警,如果超过20天之后,就是补传单据,预警也无法自动消除,只有药监局才能消除。
特药单据:上游企业在设定的预计到货时间内,下游未上传入库,就会给下游发预警。下游企业在(预计到货时间+20天)内上传单据,预警也会自动消除,如果超过这个时间补传单据,预警也无法自动消除,只有药监局才能消除。
4.问:证书(包括GMP、生产许可证)过期,企业修改了怎么还报警?
答:需要删除老证书。证书过期,最好就是新增证书,删除老证书。
5.问:证书信息保存了,怎么看不到?
答:在更新了证书信息后,需要点击‘提交’按钮才可生效。
6.问:在预警里提示“企业证书过期”是什么意思?
答:预警信息里提示的企业证书过期指的是企业本身的“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GSP/SMP”证书过期,与数字证书有效期没有关系。
7.问:单据未勾兑预警的触发时间应该是多少时间?超期预警是说什么意思?
答:特药预警触发时间是:预计送达时间+10天内必须上传。普药、基药:药品出库时间+10天内必须上传。超期预警是超过预计到达时间或出库日期10天内没有上传单据,就会触发预警。若再超过这个时间10天(上传后共20天)补上传单据,并且数据信息完全相符系统会在24小时为企业处理预警信息。超过20天后在补传信息,系统不予企业处理预警信息。
业务范畴政策相关
1.问:关于药品委托加工的情况怎么处理?
答:如果A委托B加工药品,需要A申请码,上传单据;在具体操作上,A可以分配一把密钥给B,由B登陆A的企业端,上传单据。
2.问:各省增补目录是否在赋码范围?
答:各省基本药物增补目录不在国家局要求的强制赋码范围,由省局自行决定是否加贴监管码。
3.问:本地有地方局推行的特药系统,到底应该在哪里传单据?
答:企业是否可通过省局平台上传特药信息,可咨询各省药监局,确认特药数据是否可以到国家局平台;如果不能确定,就直接在监管网上报送数据,如果国家局查不到数据,后果需由企业自己承担。
4.问:外包装过小或者异型包装如何处理?
答:根据国家局文件:“对于产品最小包装体积过于狭小或属于异型瓶等特殊情况,无法在产品最小包装上加印(贴)统一标识药品电子监管码的品种,可在最小包装的上一级包装上加印(贴)统一标识的电子监管码。具体品种由药品生产企业向企业所在地的省局提出申请,由省局负责审查,并在系统中确认。”
5.问:企业如何申请过小包装或者异型包装,整体流程是什么?
答:根据国家局的文件精神,药监网将在系统中实现相应功能。生产企业可在客户端中填写“特殊包装药品赋码申请”,省局监管用户可在政府端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生产企业即可在最小销售包装的上一级包装赋码。